白银基金一季报,白银基金代码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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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5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5年8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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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4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4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4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5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5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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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6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6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6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7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7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7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7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7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48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9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9

12.2 存放地点 …………………………………………………………………………………………………………………….. 49

12.3 查阅方式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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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LOF)

场内简称 白银基金

基金主代码 1612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8月6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4,880,872.95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08-17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力求每日基金净值增长率在扣除相关费用前与

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相当。相关

投资目标

费用指投资管理运作中从基金资产中扣除的必要费用

或成本,如管理费、托管费、交易费用等。

本基金主要通过持有白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

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白银期货的期限结构以及各合

投资策略 约的流动性状况等因素,合理的选择标的合约与换约

时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也可以适当参与

白银期货非主力合约。

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扣除相关

业绩比较基准

费用)。

本基金为商品期货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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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刘凯 王永民

露负责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594896

人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66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594942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注册地址

7层 号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办公地址

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号

邮政编码 518035 100818

法定代表人 叶柏寿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露报纸名称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心11楼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注册登记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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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8月6日-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999,402.29

本期利润 -4,649,710.1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9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5.1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6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6,447,122.0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76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8,433,750.9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24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5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7.6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

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

份额净 业绩比

份额净 较基准

值增长 较基准

阶段 值增长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率标准 收益率

率① 标准差

差② ③

过去三个月 -2.53% 0.97% -2.26% 0.98% -0.27%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7.60% 0.97% 0.70% 1.16% -8.30% -0.19%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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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注:1、本基金为商品期货基金,主要通过持有白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标,因此本基金选用上

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扣除相关费用)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

年。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10%

8%

6%

4%

2%

0%

-2%

-4%

-6%

-8%

2015-08-06 2015-08-26 2015-09-17 2015-10-14 2015-11-03 2015-11-23 2015-12-11 2015-12-31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LOF) 业绩比较基准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六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8

-1%

-2%

-3%

-4%

-5%

-6%

-7%

2015年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LOF) 业绩比较基准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6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未进行

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

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

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

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

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公司管理53只基金,其中包括2只创新型分级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理)期限 业年限

9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中国籍,博士,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曾任职于上海

博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

数君投资有限公司、上海

一维科技有限公司。2010

年6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

本基金

2015年8月6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赵建 基金经 - 13

日 国投瑞银中证下游消费与

服务产业指数基金

(LOF)、国投瑞银金融

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

金联接基金、国投瑞银瑞

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

基金和国投瑞银白银期货

基金(LOF)基金经理。

中国籍,硕士,特许金融

分析师(CFA)协会会员。

曾任华联期货研究员、平

本基金 安期货研究员、中信期货

2015年12月

邹立虎 基金经 - 7 研究员。2015年6月加入国

9日

理助理 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量化投资部,现任国投瑞

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经理助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

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

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

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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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管理人依据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

了公平交易管理相关的《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规

定》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

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2、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

3、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

1、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

2、公平交易的范围覆盖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

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3、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

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

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通过严格的制度、流程、

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

对公平交易的监督。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

1、以系统强制控制为优先措施。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

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在

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

采取警告、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如:符合交易

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内

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控制阀值的

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

2、以双人复核、集体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段。对于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强制控制的

业务活动,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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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控制机制,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

理。如: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由交

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

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

3、以日常监控为督促手段。公司交易部、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设置专门岗位,分

别在交易过程中、日中、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按既定的

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如:交易部对相同

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

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

4、以事后专项稽核和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完善措施。内部审计专员负责不定期对

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发现控制薄弱环

节或交易价差异常,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

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

5、加强信息披露和接受外部监督。公司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

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定期接受外

部审计的检查,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

价业务时,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公司

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

况,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

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

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说明。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

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

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

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

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

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报告期内,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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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

1、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的

溢价率进行分析,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T检验,

检验在95%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

2、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优

劣进行比较,区分买优、卖优、买次、卖次等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

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

3、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区

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

况。

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

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基金投资操作上,作为白银期货基金,投资操作以严格控制跟踪误差为主,研究应

影响及市场出现的结构性机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2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60%,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0%,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基准收益率,主要原因在

于: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在建仓初期采取逐步均匀建仓策略,而随后几日人民币兑美

元大幅贬值,贵金属因避险情绪提升短期暴涨,导致建仓成本相对较高,以及报告期内

美联储加息前后,基金申赎频繁波动较大,对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冲击。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由于联储给出的加息路径较市场预期更为陡峭,目前来看还无

法判定哪条路径会是未来的真实情况,如果美联储的路径成为现实,则白银价格仍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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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临压力;反之,如果市场预期的路径成为现实,则未来白银价格反弹力度或会更大些;

就目前的情形来看,这两种概率难分伯仲,因此需要包括经济数据、美联储传达的信息

以及欧洲央行行动、全球金融环境等外力变量来打破这种平衡,从而引导价格走出趋势

行情。基于两种情形的推演,我们对中长期白银价格仍持相对乐观态度。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风险控制,充分发挥监察稽核工作的作用,提高监察稽核工

作的有效性,为公司业务规范运作提供保证和支持,确保公司的业务运作能切实贯彻执

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本基金管理人充分意识到投资业务规范化的重要性,秉

承瑞银集团重视风险重视管理的风控风格:”将风险纳入全面、系统的管理流程中,以

风险管理促业务发展”,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应用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在

公司实行多层次全方位的风险管理,围绕业务风险点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控制

措施,除开展日常的控制和监督工作外,本年度还重点安排对投资管理、公平交易管理

以及研究支持、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核心业务的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自查,并对其它相

关业务也安排了定期检查或专项审计,力争使公司的管理措施健全、有效。

本基金管理人对公司投资管理等重要业务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督,多环节

控制,分别示例介绍如下:

事前审查审核: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将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规定的各种

投资禁止、投资限制和定量化监控指标在交易系统中进行阀值设置,基金投资如果超出

限制,系统将拒绝执行指令并及时报警;在公司办公系统中建立研究报告质量控制、股

票出入库调整、交易对手授信、询价、一级市场申购、投资授权、重大决策等常规性投

研交相关的流程控制措施,明确审核人员以及审核责任,相关业务必须经过预先规定的

审批程序后才能执行;非常规性的业务,由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按一事一议的集体决

策方式确定业务风险以及控制措施后执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及基金宣传材料等对外披露信息文稿,在上报核准和对外发布前必须经

过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和督察长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事中实时监控:交易部设立实时监控岗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定结合投资决

策委员会、监察稽核部等确定的控制要求,对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进行执行前的审查,

发现违法违规和越权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监察稽核部、督察长;监察稽核部

借助自行开发的盘中监控系统对基金当日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借助办公系统中的

业务审批流程,对基金投资的关键环节实行实时监控;运营部门也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

对银行间、一级市场等特殊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执行异常问题的及时报告机制。

事后检查督促:交易部每日对当日交易行为进行总结和报告,相关交易结果由基金

经理进行确认;运营部结合每日估值结果对投资超标等行为进行提示;监察稽核部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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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现场与非现场稽核结合,并以现场稽核为主的方式对基金投资进行检查。非现场稽核主

要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定期对期间内的交易行为进行稽查,从中分析是否有违规交易行

为。现场稽核主要是对公司各业务环节进行定期的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对主要业务

部门及重点业务环节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监督整改。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

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

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

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

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

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

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

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

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

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

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

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4,999,402.29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447,122.03元。本

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白银期

货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15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

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

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

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20215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

审计报告收件人

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

金(LOF)(以下简称”国投瑞银白银期货基金”)的财

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

引言段

年8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国投瑞银白银期货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16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

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

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

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

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

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

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国投瑞银白银期货基金的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

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

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

审计意见段

反映了国投瑞银白银期货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8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

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陈 玲、曹 阳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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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审计报告日期 2016-03-25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 产 附注号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836,540.34

结算备付金 6,755,380.89

存出保证金 6,451,318.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2,122,203.1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52,122,203.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987,039.4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56,418.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79,208,901.35

本期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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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499,125.00

应付赎回款 57,095.03

应付管理人报酬 73,929.42

应付托管费 14,785.9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30,215.08

负债合计 775,150.4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84,880,872.95

未分配利润 7.4.7.10 -6,447,122.03

所有者权益合计 78,433,750.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9,208,901.35

注:(1)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924元,基金份额总额84,880,872.95

份。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6日,2015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12月31

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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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022,958.83

1.利息收入 700,897.1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61,829.17

债券利息收入 340,695.9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98,372.07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5,545,324.16

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5,545,324.16

股利收益 7.4.7.15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6 349,692.16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7.4.7.17 471,776.03

填列)

减:二、费用 626,751.30

1.管理人报酬 350,042.53

2.托管费 70,008.51

3.销售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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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4.交易费用 7.4.7.18 19,968.11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7.4.7.19 186,732.1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649,710.13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项 目 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346,606,657.14 - 346,606,657.14

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 -4,649,710.13 -4,649,710.13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261,725,784.1

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1,797,411.90 -263,523,196.0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0,441,448.21 -6,744,343.26 113,697,104.95

-382,167,232.4

2.基金赎回款 4,946,931.36 -377,220,301.04

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 - -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84,880,872.95 -6,447,122.03 78,433,750.92

(基金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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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彬 王彬 冯伟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79号文《关于准予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

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6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346,606,657.14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白银期货合

约、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扣除相关费

用)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

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5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8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

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22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

际编制期间系2015年8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

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

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

投资。

本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

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

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

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

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

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

23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

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

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

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

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

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

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

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

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

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

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

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

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

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

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

24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

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

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

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

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

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总额与其成本、

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

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

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

25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

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

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

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

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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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通知》[适用于OEF]、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

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

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

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于2015

年9月8日前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2,836,540.34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其他存款 -

合计 2,836,540.34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27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52,084,665.10 52,122,203.10 37,538.00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52,084,665.10 52,122,203.10 37,538.00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52,084,665.10 52,122,203.10 37,538.00

注:本基金于本期所投资的股票中,无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现金对价的情况。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合同/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备注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 - -

-无 - - - -

货币衍生工具 - - - -

-无 - - - -

权益衍生工具 - - - -

-无 - - - -

其他衍生工具 80,077,915.84 - - -

合计 80,077,915.84 - - -

注:衍生金融资产项下的其他衍生工具为商品期货投资,净额为 0。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结

算准备金已包括所持商品期货投资产生的持仓损益,则衍生金融资产项下的商品期货投资与相关的

期货暂收款(结算所得的持仓损益)之间按抵销后的净额为 0。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

的商品期货合约情况如下: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卖) 合约市值 公允价值变动

沪白银1606合 80,390,070.0

AG1606 约 1,627 0 312,154.16

总额合计 312,154.16

28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减:可抵销期货暂收款 312,154.16

股指期货投资净额 –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10,000,000.00 -

合计 10,000,000.00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687.71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28,709.20

应收债券利息 955,129.83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2,024.16

应收申购款利息 479.47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9.10

合计 987,039.47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29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应付交易费用。

7.4.7.8 其他负债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215.08

信息披露费 80,000.00

审计费用 50,000.00

合计 130,215.08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2015年8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

项目 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346,606,657.14 346,606,657.14

本期申购 120,441,448.21 120,441,448.2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82,167,232.40 -382,167,232.40

本期末 84,880,872.95 84,880,872.95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6日生效。首次发售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扣除认购费后的净认购金额

为人民币 346,576,188.79元,折合 346,576,188.79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发售募集期内

产生的利息人民币 30,468.35元,折合 30,468.35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

346,606,657.14元,折合82346,606,657.14份基金份额。

2、根据《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于2015年8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8月16日止期间暂不向

投资人开放基金交易。日常申购业务和赎回业务自2015年8月17日起开始办理。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于深交所上市的基金份额为35,992,188.00份,托管在场外未上市

交易的基金份额为48,888,684.95份。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可选择按市价流通或

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未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

通过跨系统转登记可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系统之间的转换。

30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4,999,402.29 349,692.16 -4,649,710.1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738,351.52 -1,059,060.38 -1,797,411.90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4,578,307.71 -2,166,035.55 -6,744,343.26

基金赎回款 3,839,956.19 1,106,975.17 4,946,931.36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5,737,753.81 -709,368.22 -6,447,122.03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5,487.78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25,806.41

其他 534.98

合计 261,829.17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

白银期货投资收益 -5,545,324.16

7.4.7.15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利收益。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交易性金融资产 37,538.00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37,538.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312,154.16

——白银期货 312,154.16

3.其他 -

合计 349,692.16

7.4.7.17 其他收入

基金赎回费收入 471,541.23

其他 234.80

合计 471,776.03

32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7.4.7.18 交易费用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9,968.11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合计 19,968.11

7.4.7.19 其他费用

期货费用 -

银行汇划费用 1,732.15

账户维护费 -

上市费 55,000.00

其他费用 -

合计 186,732.15

7.4.7.20 分部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仅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单一业务,因此,无需作

披露的分部报告。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需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33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本报告期内,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无变化 。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350,042.53

付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66,540.05

客户维护费

注:1)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0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于2015年12月31日的应付基金管理费为人民币73,929.42元。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34

70,008.51

付的托管费

注:1)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财产净值

2)于2015年12月31日的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4,785.90元。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关联方名称 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2,836,540.34 35,487.7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35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年末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商品期货型基金。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交

易所挂牌交易的白银期货合约、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力求每日基金净值增长率在扣除相关费用前与上海

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相当。相关费用指投资管理运作中从基金资产中扣

除的必要费用或成本,如管理费、托管费、交易费用等。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

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控

制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中,使风险控制与投资业务紧密结合,在董事会专业委

员会监督管理下,建立了由督察长、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相关职能部

门和业务部门构成的立体式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7.4.13.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

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

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银行,因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

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

36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仅与达到本基金管理人既定信用政策标

准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

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

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

过该证券市值的10%。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

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

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

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

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持续进行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分

析,构建投资组合时,对备选证券进行流动性检验,并以适度分散策略保持组合流动性,

严格控制缺乏流动性资产的比例。同时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基金的流动性比例

控制要求,对现金类资产配置策略、证券集中度、重仓证券的流动性以及冲击成本率、

换手率和交易活跃度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于本期末,基金除7.4.12列示的部分

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

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

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

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

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

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37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

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

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

险。

本基金管理人执行灵活的利率管理策略规避利率风险,借鉴瑞银全球资产管理公司

海外管理经验,结合自主开发的估值系统管理利率风险,通过收益率利差分析、静态利

差分析和期权调整利差等分析,计算组合证券的修正久期、利差久期、有效久期和有效

凸性的风险控制指标,跟踪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和凸性等利率风险衡量指标,控制组合

的利率风险。当预期债券市场利率下降时,加大固定利率证券的配置比例;当预期债券

市场利率上升时,加大浮息证券的配置比例。通过改变浮息和固息证券的配置比例,控

制证券投资组合的久期,防范利率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都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

现金流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本基金持有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

款、结算备付金、债券投资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下表统计了本基金面临的利率风险

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

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2015年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12月31日

资产

应收申购款 11,836.46 - 44,582.31 56,418.77

应收利息 - - 987,039.47 987,039.47

2,836,540.3 2,836,540.3

银行存款 - -

4 4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 10,000,000. 10,000,000.

- -

资产 00 00

6,755,380.8 6,755,380.8

结算备付金 - -

9 9

交易性金融资 46,722,669. 5,399,534.0 52,122,203.

产 10 0 10

38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6,451,318.7 6,451,318.7

存出保证金 - -

8 8

72,777,745. 5,399,534.0 1,031,621.7 79,208,901.

资产总计 -

57 0 8 35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

- - 499,125.00 499,125.00

应付托管费 - - 14,785.90 14,785.90

应付赎回款 - - 57,095.03 57,095.03

应付管理人报

- - 73,929.42 73,929.42

其他负债 - - 130,215.08 130,215.08

负债总计 - - - 775,150.43 775,150.43

利率敏感度缺 72,777,745. 5,399,534.0 78,433,750.

- 256,471.35

口 57 0 92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

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为交易而持有的债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将对基金资

产净值产生的影响。正数表示可能增加基金资产净值,负数表示可能减少

基金资产净值。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

1 利率上升25个基准点 -65,622.17

2 利率下降25个基准点 65,916.05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均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

39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海期货交易

动的影响。

本基金主要通过持有白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白银期货

的期限结构以及各合约的流动性状况等因素,合理的选择标的合约与换约时机。在条件

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也可以适当参与白银期货非主力合约。本基金持有白银期货合约

的价值合计(买入、卖出轧差计算)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10%。

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

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

在价格风险,及时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公允价值

(%)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0 0

合计 - -

注:其他包含商品期货投资,净额为0。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结算准备金已包括所持

商品期货投资产生的持仓损益,则其他中包含的商品期货投资与相关的期货暂收款(结算所

得的持仓损益)之间按抵销后的净额为0。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定量分析方法对本基金的其他价格风险进行分析。下表

为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证券投

资价格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的影响。正数表

示可能增加基金资产净值,负数表示可能减少基金资产净值。

40

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

1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增加 2,826,091.16

5%

2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减少 -2,826,091.16

5%

注: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扣除相关费用)。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除根据无负债结算制度进行结算的商品期货投资外,本基金持

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52,122,203.1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

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41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6年3月25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序号 项目 金额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52,122,203.10 65.80

其中:债券 52,122,203.10 65.8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 12.6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591,921.23 12.11

7 其他各项资产 7,494,777.02 9.46

8 合计 79,208,901.35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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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8,371,828.10 61.6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750,375.00 4.7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750,375.00 4.7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2,122,203.10 66.4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019509 15国债09 266,230 26,681,570.60 34.02

2 019515 15国债15 102,390 10,257,430.20 13.08

3 010213 02国债⒀ 53,620 5,399,534.00 6.88

4 019506 15国债06 50,520 5,064,124.80 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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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5 018001 国开1301 37,500 3,750,375.00 4.7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资产。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持仓量 (买 合约市值 公允价值变

代码 名称 风险说明

/卖) (元) 动(元)

沪白银1606合 80,390,070.

AG1606 1627 312,154.16

约 00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312,154.16

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5,545,324.16

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312,154.16

8.10.2 本基金投资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主要通过持有白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白银期货的期

限结构以及各合约的流动性状况等因素,合理的选择标的合约与换约时机。在条件允许

的情况下,本基金也可以适当参与白银期货非主力合约。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44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451,318.7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87,039.47

5 应收申购款 56,418.7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494,777.02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金份额 持有 占总份 持有 占总份

份额 额比例 份额 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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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10,569 8,031.12 26,132,559.30 30.79% 58,748,313.65 69.2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

1 公司-永安国富-稳健1 4,706,706.00 13.08%

号资产管理计划

2 罗剑 1,004,402.00 2.79%

3 杨文锦 1,000,000.00 2.78%

4 杨卫 990,200.00 2.75%

5 李学芳 826,719.00 2.30%

6 崔怡 756,700.00 2.10%

7 李羽丰 735,100.00 2.04%

8 王一虹 600,000.00 1.67%

9 王兵 497,868.00 1.38%

10 魏日亮 470,900.00 1.31%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505,658.61 0.6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

50~100

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8月6日)基金份额总额 346,606,6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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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120,441,448.21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382,167,232.4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4,880,872.95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袁野先生自2015年9月9日起任管理人副总经理。

2、袁野先生自2015年10月19日起兼任国投瑞银资本副总经理。

另,刘纯亮先生自2016年2月3日起不再任管理人总经理,王彬女士接任管理人总经

理;包爱丽女士自2016年2月3日起不再任管理人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5年4月,李爱华先生不再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

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初次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

服务。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5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47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成交金额 占债券 成交金额 占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总额比例

中投证券 24,750,246.20 47.52% -

中信建投 9,679,570.00 18.58% 73,500,000.00 18.83%

中金公司 6,018,418.00 11.56% 85,700,000.00 21.95%

银河证券 4,995,000.00 9.59% 27,200,000.00 6.97%

首创证券 3,603,578.00 6.92% 27,200,000.00 6.97%

东北证券 2,071,190.00 3.98% 89,000,000.00 22.80%

中信证券 966,662.90 1.86% 64,800,000.00 16.60%

安信证券 - 3,000,000.00 0.77%

招商证券 - 20,000,000.00 5.12%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

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

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

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股票和权证交易。

3、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基金合同生效,上表列示租用交易单元均为本期新增租用。除上表列示租用交

易单元外,本基金本报告期还新增租用第一创业、广州证券及平安证券各1个交易单元。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中国证券报》

1 关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2015-08-07

《上海证券报》

关于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 《中国证券报》

2 2015-08-12

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关于本基金上市交易的提示性公 《中国证券报》

3 2015-08-17

告 《上海证券报》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申购 《中国证券报》

4 2015-09-24

最低限额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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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证券时报》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5 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子公司 《证券时报》 2015-10-24

兼职的公告

关于调整旗下本基金单笔申购最 《中国证券报》

6 2015-11-11

低限额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关于网上直销转账汇款买基金减

7 《上海证券报》 2015-12-26

免认、申购费的公告

关于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

8 《上海证券报》 2015-12-31

相关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证券时报》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准予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79

号)

《关于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2015]2318

号)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原文

12.2 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存放网址:***

12.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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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年度报告

咨询电话: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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