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犯罪对自己有影响吗

表弟被杀,警方凭一段对话就认定表哥是凶手,你知道原因吗?

狠心的父亲

石华特夫妻有三个孩子,他们出生在同一天,是三胞胎。石华特为他们取名叫石英、石钟和石汉。但是在生小儿子石汉的时候,由于母亲缺氧,所以他在出生后没多久就患上了小儿痴呆。父亲石华特觉得抚养三个孩子压力太大了,于是想把石汉送到孤儿院。

这天,石华特趁妻子熟睡时,来到婴儿的房间,抱起石汉就往外走,这时这个婴儿开始啼哭,惊醒了睡梦中的妻子,妻子急忙跑过来,制止了丈夫的行为。

石华特还是不死心,于是在妻子的食物中放了安眠药,企图在妻子入睡后将孩子送走。但是后来,他终于还是放弃了。你知道中间发生了什么吗?

答案揭晓

哺乳期的妻子吃了有安眠药的食物,婴儿吮吸了母亲的乳汁,结果都睡熟了,而妻子给三个孩子穿着同样的衣服,石华特根本不能辨认出哪个是石汉,于是就放弃了。

表弟之死

这天,思华格被人发现死在家中。警长维尔杰逐一电话通知了他的家人,当电话拨到思华格的表哥本杰明的家时,警长维尔杰告诉本杰明:“本杰明先生,很遗憾地告诉您,您的表弟被人杀害了!”“哦,天啊。思华格死了?一定是他得罪的那些牌友干的。上周几个表弟在我家因为打牌输了300美元,当时还发生过激烈的争吵……”“是吗?感谢您提供的这一信息,它非常有价值,请您不要离开,我们这就派人到您家里去了解一些情况。”

放下电话,警长维尔杰就对身边的警员说:“走,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我们现在就去逮捕本杰明。”

请问,警长维尔杰是如何判断本杰明就是凶手的呢?

答案揭晓

警长维尔杰在电话里没有告诉本杰明是他的哪个表弟被谋杀了,但是本杰明却一口气说出了思华格的名字,可见他就是凶手。

致命约会

森蝶周末出去约会,一夜未归。第二天,她被人发现死在附近的公园内。警长前往森蝶家中了解情况,森蝶的母亲告诉警长:“昨天下午,有一个男人给我女儿打电话,约她晚上18点30分到公园见面。”

“你知道打来电话的那个人是谁吗?”警长问。

“不知道,电话一开始是我接的,我问他姓名,他却说我女儿会知道他是谁。”森蝶的母亲说完就伤心地哭了起来。经过警方仔细的搜查,在森蝶的房间内找到一本电话簿,电话簿上有两名男子的电话号码,这两个男子的职业分别是保险销售员和新闻播报员。如果凶手是其中一个,那么你会怀疑谁?

答案揭晓

新闻播报员,因为普通人在说18点30分时都会说下午6点30分,只有新闻播报员出于职业习惯才会这样说。

衣袖上的血迹

捷威和星特是大家喜欢的影星,他们也是很好的朋友。这天,捷威被人发现死在自己家中。警察和法医到达案发现场时,星特正蹲在捷威尸体旁捂着脸低声哭泣。

经过法医鉴定,死者捷威是被人从背后用刀刺入而死的,但是死亡时间已经过去大约六七个小时了。

警探问星特:“六七个小时之前你在干什么?”

警探忽然发现星特的袖口上有一些血迹,然后指着血迹说:“这是怎么回事?”

星特稍微紧张了一下:“是吗?可能是刚才在捷威身边无意蹭到的。”

听完这句话,警探对身边的警员说:“我想我已经知道罪犯是谁了!星特先生,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吧!”

请问,警探是如何断定星特就是杀害捷威的凶手的呢?

答案揭晓

因为捷威已经去世六七个小时,正常情况下他的血已经干了,而如果星特刚刚赶到的话,袖口是不会蹭到血迹的。

中枪的逃犯

一名犯罪分子行凶后,在混乱中仓皇逃跑。在街上巡逻的警察听到有人喊救命,于是就开始追捕这名逃跑的罪犯。“别跑了,否则我就开枪了。”一名警官喊道。

但是逃犯加快了脚步,就在他快消失在视线之前,警官开了一枪,子弹正好打在了逃犯的胳膊上。在第二个拐弯之后,这名身负枪伤的逃犯跑进了一家电影院。

警官随即也进了电影院,但是电影院里黑压压一片,坐在椅子上看电影的人很多。而且只能看到他们的头,根本看不到胳膊的位置。

警官想了想,说了一句话,只听到会场传来一声“哎呀!”警官就找到了那名罪犯。

那么,警官说了一句什么话就抓住逃犯了呢?

答案揭晓

警官说:“各位请注意。五分钟后将有一场地震,请握住你身边人的手!”中枪的逃犯被看电影的人抓到了胳膊,逃犯喊了一声,就露馅了。

杀父疑云

富翁图格尔在垂暮之年,突然打算将所有遗产用于公益事业。原因是他要履行之前对帮助过他的朋友的诺言。他曾承诺:“死后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用于公益事业。”

然而,这件事令他的儿子马特感到很不满,这样一来他将得不到父亲的财产。于是他想杀了父亲,好尽早继承遗产。

马特找到一个合适的时机,他趁其他人不在家里,戴着胶皮手套将父亲毒杀在家中,然后又仿照父亲的笔迹写了一封遗书。在认真处理了犯罪现场后,他就报了警。

但是,令他出乎预料的是,第二天他在电视里听到警方关于案件的报道,报道说昨晚纽约市富翁图格尔在家中被人暗杀,桌子上还放着一封伪造的遗书。听到这里,马特感到奇怪,他感觉事情做得很完美,但问题出在哪里呢?

请问,警方这么说的根据是什么呢?

答案揭晓

尽管遗书字迹模仿得也很逼真,但他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笔上没有留下任何人的指纹。而没有指纹的遗书是不可能的,所以凭借这一点警方足以认定遗书是伪造的。并认为这是一起谋杀事件。

神秘的凶器

这天中午,数学教授卢克斯死在了自己的别墅中,卢克斯家的保姆出门买东西,回来时发现一个可疑人员从别墅中逃出,于是抓住了这名可疑人员。她进屋后发现教授已经去世,于是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探长立刻赶往卢克斯的别墅。到达别墅后,探长推门进去,走到卢克斯的卧室,只见卢克斯躺在床上,床上有很多血,颈部被人用利器割破,并流血身亡。

但是,在这名可疑人员的身上并没有发现凶器,而命案现场连刀的影子也看不见。查问当时正在院子里修剪花草的园丁,也说案发时,窗子根本是关着的,可知凶器并非被丢到窗外。

既是如此,凶手是用何种凶器行凶的呢?他杀人后,又把凶器藏在哪儿呢?

这时,探长看见墙上的大钟,刚好指针指向3点钟位置,然后就不动了。

探长对身边的警察说:“我知道凶器是什么了?”

请问,凶手当时是用什么利器杀死教授卢克斯的呢?

答案揭晓

凶手是用墙上的大钟的指针杀死教授的,凶手把指针拿下来杀死卢克斯后又把指针放回大钟,但此时的指针已经不转了,所以自从3点那时起到现在指针一直指着3点。

挡风玻璃上的子弹孔

上午10点,迈哈顿正驾驶着汽车行驶在一条小路上,他的车速并不快,但是危险还是发生了。

正在附近巡逻的警察听到两声枪响,立刻赶到了案发现场。汽车停在马路右侧,汽车的挡风玻璃上有两个子弹孔,坐在驾驶座上的司机已经中弹死去。

在案发现场警方抓住了凶手洛克,但是洛克声称自己是正当防卫,他说:“当时我正在街上行走,忽然发现车上的人举起枪,枪口已经对准了我。我拔枪杀死了他!”

警察严肃地对洛克说:“先生,不要再说谎了,明明是你先开的枪!”

那么,警察怎么知道是洛克先开的枪呢?

答案揭晓

因为如果是汽车上的司机先开枪的话,他应该打开车窗,从车窗射击,而不是从挡风玻璃上射击。

花匠劫匪

炎热的夏天,中午异常酷热,广场上虽然还是人来人往,但是一片寂静,大家都是急匆匆地走来走去,无心交谈。

突然,一声女人的尖叫声打破了原有的宁静,原来有人抢走了她的挎包,并飞快逃走了。

附近的巡警闻讯赶来,可是广场上的人实在太多了,那个窃匪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一个警察仔细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看看有什么可疑的人。他发现这时候有一个花匠正在给花浇水,警察觉得有点不对劲。突然,警察指着正在花坛里浇花的花匠大声喊:“抓住他,他就是嫌疑犯。”

你知道警察是怎么认出那个窃匪的吗?

答案揭晓

有经验的花匠都知道,夏天的中午不能给植物浇水的,因为那时气温很高,植物要通过蒸发水来散热,而这时给植物浇水,植物的根部遇冷,影响对水分的吸收,会造成植物的死亡。所以,这个时候浇花的花匠是很值得怀疑的。

被杀的海伦

海伦和克拉夫马上就要结婚了,但是克拉夫出轨了,海伦发现后,想要和克拉夫结束关系,但是不久后海伦却中毒而亡。

因为克拉夫的职业是一名侦探,所以他熟知如何作案,再将嫌疑转嫁到他人身上的手法。

克拉夫说:“海伦肯定是被她的大表哥杀害的,因为上周他们发生争执,而且她大表哥扬言说要杀死海伦,就在昨天我看见她的大表哥来看望海伦。想不到……”

当警方调查了海伦的大表哥后,发现这个人并不是杀害海伦的凶手,而在和海伦的大表哥聊了一番之后,确定了克拉夫就是杀害海伦的凶手,那么你知道,警察和海伦的大表哥聊了些什么吗?

答案揭晓

警察和海伦的大表哥设了一个局来试探克拉夫,说海伦经过抢救活了过来,并且说出了凶手是谁。克拉夫熟知杀人未遂要比被查到故意杀人判刑轻,于是投案自首,交代了是自己下毒杀害海伦。结果他就被捕了。

药厂女工

蕾丝和梅梅是某制药厂的女工,蕾丝嫉恨梅梅能干,所以起了杀心。于是从药厂里偷了一些可以让人当场毙命的药品回来。

这天,梅梅在宿舍里整理笔记。她是个比较心细的人,每天都要把学习到的新知识和一些想法写下来,今天也不例外。

蕾丝带着一盒巧克力饼干回来,热情地对梅梅说:“这是给你的!”梅梅收到好朋友的礼物,连忙回应:“谢谢你!我一会儿吃。”然后继续做笔记。蕾丝见梅梅正在奋笔疾书,怕露出破绽,就没好意思再催促。

不一会儿,听到梅梅咀嚼饼干的声音,蕾丝暗暗高兴:“哈哈,人们一定会以为梅梅是吃了自己买的饼干死的。”当确定梅梅已经口吐白沫,停止呼吸后,蕾丝报了警。

但是,警察翻了翻梅梅的遗物,就将蕾丝逮捕了。请问,是什么暴露了蕾丝就是下毒的凶手的呢?

答案揭晓

是梅梅的笔记啊,因为她在说到礼物时,在笔记本的一侧画了一张笑脸,旁边写着:蕾丝送我巧克力饼干,我要享用它们去了。

第二现场

清晨,流浪汉赫姆特被发现死在了出租房里,当警探赶到时,他躺在只铺了一张床单的床上,周围是一些血迹,血已经流干。尸检报告显示,他是被一把匕首刺中动脉,血流不止而亡的,但是在屋子里并没有找到匕首。

警探看了看这间房子,家徒四壁,连一把椅子都没有,除了床下散落的几个啤酒瓶外,什么痕迹都没有。

“凶手是怎么作案的呢?”一个警员问道。

警探说:“这里不是第一现场,一定是凶手在某处作案,然后把他转移到这里的。”在调查了死者赫姆特生前曾和什么人来往之后,他们很快抓获了凶手。

请问,为什么警探说赫姆特的家不是第一现场?

答案揭晓

因为赫姆特是动脉破裂,血流不止而亡的。但是他躺的床上并没有足够的血量,而且一张床单根本不能吸附大量的血,这就说明凶手是在别处作案,赫姆特已经死去后才将尸体转移到这里的。

遗产分配

一个富翁娶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当太太,这个女人生下两个儿子。当女人想到她的两个儿子等到富翁死后都能分到遗产时,不禁为自己打的如意小算盘而沾沾自喜。

可是富翁在去世之前,写了一份遗嘱,只将遗产分给了太太一部分,剩下的全部给了长子,次子没有分到半分财产。当时,负责遗产分割的律师也大为不解,但是富翁说了他们一家四口的血型之后,律师明白了,并且照富翁的原话讲给漂亮太太听:“富翁是O型血,太太是AB型血,长子是A型血,而次子是AB型血。”

太太还是不解:“这有什么问题吗?因为我是AB型血,我的孩子自然也是AB型的喽!”

那么,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答案揭晓

这是一个血型遗传的问题,因为AB型血和O型血的人结婚,生下的子女是不会有AB型血的。

想象不到的凶器

这是一个初秋的清晨,警长在郊外的一处散步,忽然听到有人喊救命。他跑过去一看,在一棵落满树叶的大树下,躺着一具尸体。奇怪的是,在死者的前额上只有一个被撞击过的伤口,死因则是失血过多。他周围摆放着四种能置人于死地的凶器,分别是坚硬的石头、一把匕首、一根麻绳和一瓶毒药。现场表明,死者很可能有自杀倾向,他似乎在选择要怎样结束生命。

但经过检验发现,死者头上的伤口没有泥土,也没有被匕首割伤的痕迹,脖颈处也没有被麻绳勒过的印记,死者也没有中毒。那么,死者究竟是死于哪种凶器呢?

答案揭晓

死者身体上唯一的伤口就是前额,而前额不是被石头砸伤的,那凶器有可能就是匕首的柄部。

子弹壳

这天清晨,早起晨练的人们在公园的一角发现了一具尸体,尸体是被枪杀的。晨练的人们即刻报了警。

在尸体的旁边放着一把手枪,手枪上没有发现指纹。在尸体不远的草丛中发现一枚弹壳,这枚弹壳很可能就是凶手在开枪时留下的。警察根据这枚弹壳最终找到了凶手。

请问,警察是如何确定凶手的呢?

答案揭晓

散落的子弹壳上有凶手的指纹,因为子弹在进入枪膛前,一定要把子弹装进去,而凶手只知道将手枪柄上的指纹擦掉,却忽略了子弹壳上的指纹。

谁是凶手

在一艘豪华客轮上,一位很有名的男律师被谋杀了。根据调查,警察在客轮上锁定了两名作案嫌疑人:一个是男律师的太太,另一个是男律师的女秘书。

太太是这样说的:“我和我的先生关系很好,一定是那个秘书干的!”

女秘书说:“不是我,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这是诽谤。”

警察经进一步调查,确定男律师的太太就是杀人凶手。那么,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答案揭晓

因为男律师是被人杀害在了船上,凶手如果是女秘书,为了毁尸灭迹,完全可以将尸体抛进海里。而律师的太太知道如果丈夫被告知失踪的话,她就没有办法立刻继承所有的财产,因为法律规定失踪的人在失踪期间,他的财产是不能被继承的。

大树底下的帐篷

米斯和兰尼是一对夫妇,他们有一年夏天外出野营。米斯是一位地质考察的学者,他之前经常一个人在外,这次能和妻子一起出来度假,他十分高兴。

这天傍晚,天气突然转凉了,似乎要下雨的样子。米斯和兰尼现在回最近的酒店已经来不及了,而且如果在户外过一夜的话肯定会着凉感冒的,所以他决定去找些干树枝来,点燃取暖。

可是第二天凌晨,兰尼发现丈夫米斯死在了帐篷里,于是报警请求救援。法医鉴定米斯是在昨天傍晚被一种有毒的植物渗透到皮肤中,今天凌晨毒发身亡的。

但是警探却觉得不可思议,他看了看这顶帐篷,搭在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下,便问兰尼:“这是你的丈夫米斯搭建的吗?”“是的,他说大树底下可以避风。”兰尼回答。警探接着说:“据我所知,您的先生应该是一名经常在外的地质考察工作者吧?”“没错,这有什么关系吗?”兰尼不解。“我想,您的丈夫不是死于非命,而凶手就是你!”

请问,警探为什么这样说呢?

答案揭晓

米斯经常在户外工作,他应该知道在大树下搭帐篷很容易遭到雷电袭击。所以警探和兰尼的对话证明兰尼在说谎,事实很可能是兰尼故意让米斯接触到有毒植物,然后搭建帐篷制造假象。

盖着毛毯的死者

这天,警局接到报警,说有人在家里自杀了。警长和助手赶往现场后发现,死者躺在床上,全身盖着毛毯,头部被枪击中,手枪扔在地上,床头上放着一张纸,上面写着:“我因为负债累累,无力偿还,所以选择一死了之。”

正当助手准备在档案里填写“自杀事件”时,警长说:“这是一起谋杀事件!”

请问,警长是凭什么判断的呢?

答案揭晓

如果死者是自杀的,他的胳膊应该露在毛毯外面,不可能被毛毯覆盖全身。这明显是凶手伪造的现场。

独居的女人

有人报警说在一间别墅里发现了一具女尸,请探长过去出面解决。于是探长来到报案人说的别墅,发现死者已经死去好几天了。

报警的是住在死者家附近别墅的邻居,她说:“最近几天老是听到狗的叫声,觉得奇怪才想过来看看的,我喊了几声都没人答应,于是我就顺手一推门,门竟然开了,我进来的时候就发现死者躺在地上了。当时狗被拴在屋里,可能是因为好几天都没吃东西了,饿得一直叫。然后我就给你们打电话了。死者生前很喜欢这条狗,她一直是独居,每天和狗一起出出进进,就像是对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着。”

探长听到这里就说:“看来死者不是自杀的。”你知道探长为什么这么说吗?

答案揭晓

探长之所以敢断定死者并不是自杀的,是因为报案人说死者生前很疼爱自己养的这条狗,一个与狗相依为命的人怎么会舍得让自己心爱的狗挨饿呢?就算是她有自杀的念头,也完全可以把狗放了让它自寻生路,所以探长就断定,狗的主人不是自杀的。

富有的女人

切尔斯夫人继承了已故丈夫的遗产,独自居住在城郊的别墅里。因为哀伤过度,她精神有点异常,这天她被自己的外甥发现死在了别墅里。

警察赶到时,切尔斯夫人躺在沙发上,口吐白沫,一只手里拿着一只酒杯,另一只手旁边放在一封遗书,上面端端正正地写着:生无可恋,将所有遗产给我的外甥。遗书上的字迹显然还没有完全干透。经过鉴定,酒里有毒,死者确实也是中毒而死的。

但是当警方了解到切尔斯夫人生前有精神病史时,立刻认定这封遗书是伪造的。请问,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揭晓

虽然遗书的字迹很像是切尔斯夫人亲笔所为,但是她生前有精神病史,在没有人作证的情况下这封遗书有可能失效。再者,遗书上的字端端正正,很难想象一个对世界都没有期望的人会认真写字,而且字迹明显还没有干,这就有可能是死者的外甥后来做的手脚。

敲门的男人

奥特先生外出旅行,住在一家旅馆里,服务生给他安排了一个单人间,并告诉他整个楼层都是单人间。晚上,奥特先生正在房间里看电视,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打开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年轻男子一见到奥特先生,连忙道歉,说自己走错门了,说完就转身要离开。

奥特先生回到房间,突然觉得不对劲,马上打电话到服务台,告诉他们旅馆进来一个小偷,并把之前见过的那个人相貌特征告诉了服务员,服务员根据奥特先生的描述,通知报案迅速清查整个旅馆,果然找到了这名男子。经警方查证,这个青年是个惯偷。

请问,奥特先生是怎么知道这个陌生男子就是小偷的?

答案揭晓

因为整个楼层所有房间都是单人间,所以房客回房间不需要敲门,只有小偷才会敲门试探里面是否有人。奥特先生就是想到这一点,所以确定这名男子就是小偷。

软件专家的电脑

斯特隆是一名软件专家,他开发出了很多新型且受消费者喜欢的软件,经营商很满意,支付给他一笔款项以供他继续研发软件。但不幸的是,斯特隆被发现死在了家里。

斯特隆的经营商已经很久没有联系到他了,于是派人去斯特隆的住所探望,结果发现他死在了电脑旁。

斯特隆的桌子上放着一杯咖啡,经鉴定,咖啡里面有剧毒。当警察打开死者生前用来开发软件的电脑时,发现电脑桌面上有一封标着“遗书”的文档,上面写着:因技术问题实在难以开发,通过技术检测,这台电脑被窃取了重要文件。

但是警方不认为这是一起自杀案件,并且很快就抓住了凶手。那么,你认为可能露出马脚的地方在哪里呢?

答案揭晓

在斯特隆工作时的电脑上,因为窃取文件的盗窃者要打一封伪造的遗书和拷贝重要文件,就必然会在电脑的键盘、鼠标等处留下指纹,所以警方提取上面的指纹,很快进行对比,就找到窃取文件的盗贼了。

不可思议的凶器

这天夜里,珍妮被人杀死在了卧室。警察赶到时,珍妮倒在床上,四肢僵硬,眼睛大睁,舌头伸了出来,在她的脖颈上,有明显的勒痕。

“看来她是被勒死的。”警探说着,同时下令让人在屋子里找凶器。但是警察翻遍了所有物件,都没发现那个置珍妮于死地的凶器。其中一名警察说:“可能是凶手将作案工具带走了。”

正当警探打算放弃寻找凶器时,他忽然看见珍妮生前脱下来的长筒丝袜,警探命人将这条丝袜带回去检验,不久之后就抓获了凶手。

请问,一条丝袜说明了什么呢?

答案揭晓

在珍妮的丝袜上,发现了凶手的汗液,因为丝袜的韧性和吸附能力都很强,凶手在用力将珍妮勒死的过程中手心里势必会冒汗,丝袜吸附了他的汗液,警方通过DNA对比,很快找到了凶手。

飞机上的气压炸弹

在从美国纽约飞往旧金山的一架波音飞机上,一名乘客突然站起来打破了机舱内的安静,他大声喊道:“我已经在这架飞机的尾翼处藏了一枚气压炸弹,等这架飞机降落到一千米的时候就会自动爆炸,你们就陪我一起上天吧!”

这时飞机上的所有人都陷入了恐慌,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么飞机就不能够降落了,可是不降落飞机上的燃料也总会用完的。

机组人员立刻制伏了这名恐怖分子,然后机长跟飞行员商量解决的办法,同时与地面取得了联系,经过商量,他们决定在某处降落。地面工作人员很快找到了合适的降落地点,并安排飞机降落。

很快,飞机安全地降落在了一个地方,虽然炸弹还在飞机的尾翼上,但是并没有爆炸。请问,这个地点在哪里?为什么尾翼上的炸弹没有爆炸?

答案揭晓

飞机尾部被装上气压炸弹,要想让炸弹不爆炸,只要解决气压的问题就可以了。地面工作人员找到了一处位于高原地区的机场,这个机场能够满足气压的要求,所以他们成功降落。

寄给父亲的信件

富翁有个聪明漂亮的女儿,名叫丽莉,她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就是长大后成为一个著名的服装设计师。丽莉长大后,富翁就送她到巴黎留学,丽莉很乖巧,定时会给家里写信。

但是这天,富翁收到一封怪异的信件,信件里面有一张女儿的照片,上面写着几句话:亲爱的爸爸,我去英国旅行,但是在途中发现带着的钱用完了,请您务必寄一些钱给我。

富翁看到这封信,正准备去银行汇款,但是觉得哪里不妥,于是重新看了看信件,放弃了汇款,并报警说他遭到了敲诈。

请问,富翁发现了什么?

答案揭晓

这份信件的邮寄地址是法国,信中说丽莉在英国旅行,这是疑点一;即便这封信件属实,丽莉急需旅费,也应该是打电话求助,而不是写一封信,因为一封信的邮递时间很漫长。

照片上的大本钟

杰西和卢比准备周游世界,于是他们搭乘飞机从北京出发,到了日本,在富士山下合影留念;来到巴黎,在埃菲尔铁塔下观光。但是,杰西因为突然生病卧床不起,只好放弃之后的旅行。

这天,杰西收到卢比的来信,信中寄来了一张他在英国大本钟下的照片,照片里的卢比笑得很开心,大本钟上的指针指向下午14点,而信件封面盖着当地邮局的邮戳,上面的寄信时间是2月15日。

杰西看着信件,电视里正在播放一条新闻,说一名男子在英国失踪,警方正在全力寻找。杰西有点担心,于是联系到了电视台,经过确认,电视台播放的这条新闻要寻找的人就是卢比,而且卢比就是在当天失踪的。

杰西看了看卢比寄来的照片,把这张照片交给了国际警察。最终国际警察通过这张有大本钟的照片抓获了一个贩卖人口的团伙。

请问,杰西发现卢比寄来的照片有什么问题?

答案揭晓

信件和照片都没有问题,但是照片里有几个可疑人员,卢比拍完照片后觉得有人在跟踪他,于是急急忙忙将照片寄给了杰西,就在当天他就被拐走了。

没有字的遗书

托尼是美国非常著名的盲人歌手,正因为他是个盲人,所以他的歌声里充满了对光明生活的向往,在美国很受大众的欢迎,他开了好几场演唱会,场场爆满,同时他也赚足了资本。但不幸的是,不久前托尼在一次体检中查出自己患了癌症,剩下的日子恐怕不多了。

回到家中,托尼马上打电话叫来同是盲人的作曲家塔莎,托尼希望塔莎能以朋友的身份做自己的公证人,因为托尼打算立下一份遗嘱把自己一生积蓄里的一半财产捐给残疾人福利机构。

朋友塔莎赶到后,托尼就让他的妻子拿来笔和纸,他在书桌上摸索着写好遗嘱,然后亲手装进信封里并密封好,又郑重地交给塔莎,拜托她一定要保管好。塔莎接过遗嘱后,就立即赶到银行放到保险箱里保存了起来。

一个月之后,托尼去世了。在托尼的葬礼上,塔莎当众拿出刚从银行里取出的遗嘱交给残疾人福利机构的代表。但是当代表从信封中取出遗嘱的时候,竟然发现里面只装了一张白纸。

这个消息简直让塔莎无法相信,因为她是整件事情的公证人,这封遗书也是托尼亲手密封,自己亲手接过后并且交由银行保管的,怎么现在竟会变成一张白纸!就在塔莎难以接受这一事实的时候,来参加葬礼的威亚斯探长站出来帮塔莎说话了,探长认定塔莎所说的遗嘱有效。就在众人都疑惑不解地看着威亚斯探长的时候,探长当即给出了合理的解释。

请问,威亚斯探长是如何解释的?

答案揭晓

探长拿过那张白纸后仔细地观察了一番,然后他发现,在这张白纸上有明显的写字痕迹,很显然这确实是一封遗书,只是没有墨迹罢了。于是探长想到,在托尼写遗书的时候就只有三个人在场,而托尼与塔莎又是盲人,那么最大的嫌疑人就是托尼的妻子。托尼的妻子为了保住另一半的遗产,故意给托尼准备了一支没有墨水的钢笔,因为塔莎和托尼都是盲人,自然不会发现,最终塔莎就将没有字的白纸当成遗书保存了下来。但是,虽然白纸上没有字迹,但是钢笔划过白纸留下的笔迹仍然存在,只需要经过仔细鉴定就可以分辨出来,所以遗嘱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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